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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人,能终结医患纠纷吗?
编辑:   时间:2008-1-23 10:18:53   浏览:

  广州成立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室
 
    梁栋(化名)在广州打工,最近,儿子出车祸被送进了广州天河区某医院。两个小时后,梁栋得到通知,儿子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梁栋懵了,他认为儿子虽然遭遇车祸,但是还不至于会没命。和医院僵持之下,他成为广
 
    州“天河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室”第一个调解对象。
 
    由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联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在该院成立的“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室”于9月20日正式揭牌,这个专门处理解决患者或其家属和医院之间纠纷的调解室,在国内医院尚属首创。
 
    “第三者”调节机制
 
    梁栋的事情发生后,医院方面出面解释了其儿子的伤势病情以及抢救的情况,并表示医院已经尽力,但梁栋坚持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医院应该负主要责任,并要求医院给一个说法。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当天下午梁栋的亲戚朋友十几个都来到医院,和医院谈到第二天凌晨两点钟没有一个结果。第二天,工作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出面,作为第三者与医院、家属三方共同坐下来协商,矛盾僵局最终得以缓和。
 
    和梁栋一样,和医院发生矛盾的事件很多人都遭遇过,小到和医护人员的争执,大到与医院对簿公堂。特别是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也愈演愈烈。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广东省的医疗纠纷事件较2003年增长了一倍多,天河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室”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医疗纠纷处理有3条途径,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但是这3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遇到种种困难。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虽然程序简单方便,但往往因医院和患者双方缺乏信任,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反而容易将矛盾进一步激化;由于人们通常存在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有附属关系的观念,患者也因质疑卫生行政调解的公正性,而不愿去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医疗纠纷作为最正规的解决方法,但始终存在着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缺陷。
 
    作为引进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探讨医疗纠纷解决的新途径,工作室主要由作为第三方的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据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局长罗育辉介绍,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律师志愿团的律师、司法干警和卫生部门人员。他们接到任务后将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符合调解条件的,将于7天内予以立案。立案后,工作人员便开始调查纠纷的事实,调查完后,调解人员将对纠纷进行调解,并使双方达成协议,然后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不予受理及其他解决途径。有必要时,天河区司法局还会安排社会律师参与调解。
 
    “工作室的整个调解过程都是义务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诉热线也是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开通。”罗育辉说。
 
    能否保证工作室不偏袒
 
    来工作室投诉的患者张女士对这个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工作室表示赞赏。张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她因身上长了湿疹来医院看病,医生给抓了100多块钱的中药,回家就熬着喝了一次,就开始上吐下泻,脸色发黑。
 
    “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到医院投诉都不知道找谁说理。投诉无门,也难怪会有人在医院闹事。”张女士说,其实谁也不想闹,闹事对医院和患者都没好处。
 
    但张女士同时也担心,这个工作室是不是真正公平公正,“工作室设在华侨医院,它会不会只替医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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